保函办理流程/NEWS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相关资料 > 保函办理流程 >
诉讼保全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11-15  ▏作者:  ▏阅读:762次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近年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正当、合法经济利益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胜诉后,却面临着对方当事人采取隐匿、转移、变卖甚至恶意毁损财产等行动,导致自身利益无法真正实现,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有必要主动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只有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采取恶意行动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从而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否则,当事人的申请将被驳回。
根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即上述的信用担保业务。四川铭禹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具备从事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资质。长期以来,我公司通过高效、便捷的操作流程,利用公司卓越的社会信誉,为大量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诉前、诉中的财产保全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在我公司的竭诚服务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在案件胜诉后,诉讼目标最终得以实现。
业务办理流程
1)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与我公司联系,邀请我公司为该案件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申请人按照我公司要求的内容、形式、份数,向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
3)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后,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通知申请人签约;
4)签约付费后,我公司立即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诉讼保全担保书(担保函);
5)对于我公司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案件,我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注:如申请人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的,一般3到5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函;情况紧急、案情简单的,可当日出具担保函。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 主体资格材料(如: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等);
2)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
3)案件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副本;
4)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5)拟财产保全对象的线索及权属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诉讼保全业务请详询石阳,热线电话18683292210!

 

友荐云推荐

微信扫一扫